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企业、优秀材料经销商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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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08:51 来源:呼市室内装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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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室内装饰行业二〇二一年度优秀企业、
优秀材料经销商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鼓励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企业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企业形象,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为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室内装饰优秀企业、优秀材料经销商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凡2021年7月1日前领取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包括甲、乙、丙、丁级室内装饰资质企业),从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1)把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把党建工作摆在企业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2)认真贯彻执行室内装饰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各岗位职责;(4)年完成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量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5)专门从事室内设计的企业所报工程,室内设计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政策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施工企业年完成的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相关规定要求由建设方内部自行组织验收的,需提供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验收合格证明;家装项目需甲乙双方验收);(7)安全文明施工,经营中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1)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优秀企业申报表(见表1);(2)企业业绩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状况、管理方式、安全质量保证工作、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参加行业活动情况等),要求在1000字内;(6)工程实景图片类资料(能够反映企业施工工程、工作环境、人员工作情况及企业管理的实景照片(7)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排版打印,规范填写并装订成册,设目录和封面,要求整齐美观。凡2021年7月1日前办理入会手续,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和用户投诉记录。(2)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年完成材料销售额在同行业、同类商品经营企业中居领先水平。(3)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客户关系管理完善,用户口碑良好。(4)贯彻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崇尚环保理念,所经销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控制标准。(1)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优秀材料经销商申报表(见表2);(2)企业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状况、管理方式、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参加行业活动情况等),要求在1000字内;(4)企业或经销商品的获奖证书、环保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复印件;(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排版打印,规范填写并装订成册,设目录和封面,要求整齐美观。报送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二)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三)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在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五)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根据评选结果,向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新闻媒体、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网站上进行公布和宣传;(一)评选表彰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二)申报时间截止于2022年1月20日。各会员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本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附件一: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设计、施工企业申报表附件二: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材料经销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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