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
优秀企业、优秀岗位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各会员企业:
根据我协会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企业、优质岗位人员表彰活动,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二〇一八年度优秀企业、优秀岗位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全市室内装饰行业二〇一八年度优秀企业、
优秀岗位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鼓励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企业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企业形象,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为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室内装饰优秀企业、优秀岗位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一)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企业;
(二)从事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岗位人员;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申报及评选条件
1、推荐范围
凡2018年1月1日前领取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包括甲、乙、丙、丁级室内装饰资质企业),从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评选条件
(1)把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把党建工作摆在企业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
(2)认真贯彻执行室内装饰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各岗位职责;
(3)遵纪守法,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誉;
(4)年完成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量累计在200万元以上,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5)专门从事室内设计的企业所报工程,室内设计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约政策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施工企业年完成的工程质量经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检验合格以上(按相关规定要求由建设方内部自行组织验收的,需提供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验收合格证明;家装项目需甲乙双方验收);
(7)安全文明施工,经营中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8)积极支持和参加行业各项活动;
(9)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情况。
3、申报材料
(1)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优秀企业申报表(见表1);
(2)企业业绩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状况、管理方式、安全质量保证工作、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参加行业活动情况等),要求在1000字内;
(3)企业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年完成室内装饰工程合同及验收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获奖证明复印件;
(7)实景图片类摄像资料(能够反映企业施工工程、工作环境、人员工作情况及企业管理的实景照片及影像视频,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摄像资料应保证清晰);
(8)有人民检察院开据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排版打印,规范填写并装订成册,设目录和封面,要求整齐美观。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版并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一式二份);
(10)两人以上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二)优秀岗位人员申报及评选条件
1、推荐范围
凡2018年1月1日前领取室内装饰项目经理、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设计师岗位证书,从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
(1)在室内装饰行业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履行其职责;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抵制不正之风,能正确处理企业、业主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4)开拓创新,善于学习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施工方法,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5)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并获得企业和客户的一致认同;
(6)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管理的工程项目无安全生产事故;
(7)社会信誉良好,没有社会和执业不良行为记录;
3、优秀设计师评选条件
(1)在呼和浩特市的职业设计师、设计管理者;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道德品质优良;
(3)有很高的艺术造诣和创作水平,娴熟掌握设计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
(4)独立或主导完成的设计成果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
(5)在体现原创设计价值方面有突出的设计项目或理论研究成果;
(6)在推动设计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上产生积极影响。
4、优秀质检员、安全员评选条件
(1)担任岗位时间达到一年及以上;
(2)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条例,遵守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敬业爱岗,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在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认真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履行质量职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5)在质量检查时,成绩优良,对检查的问题及时整改;
(6)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无质量投诉;
5、申报材料
(1)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优秀岗位人员申报表(见表2);
(2)担任本岗位工作典型事例(包括工程概况、设计、选材、施工情况、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工程管理及质量验收情况、岗位经验总结),要求在1000字内;
(3)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相关材料(1、按相关规定要求建设方内部自行组织验收的,需提供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验收合格相关材料2、家装工程需经甲乙双方验收并提供验收证明);
(4)建设方对该岗位人员的书面评价意见(家装工程提供业主的评价意见);
(5)岗位人员岗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排版打印,规范填写并装订成册,设目录和封面,要求整齐美观。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版并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
(7)会员企业在《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岗位人员申报表》中明确推荐意见。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企业自荐(优秀岗位人员由会员企业推荐);
(二)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优秀企业主要针对企业办公场所、企业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工程业绩、经济效益进行考核),保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三)优秀岗位人员由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在《申报表》中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因申报资料及电子文档反映不清楚无法评审的,专家组可以直接与申报企业沟通,了解情况;
(五)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在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根据评选结果,向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新闻媒体、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网站上进行公布和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申报时间截止于2018年11月15日。各会员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本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
联系人:谭茹 吴建永
联系电话:0471-4300666
地址:呼和浩特市海西路元和家居建材城三楼
附件一: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设计、施工企业申报表
附件二: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岗位人员申报表
表1:
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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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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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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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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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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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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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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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后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 |
项 目 名 称 |
工程 面积 m2 |
工程造价或设计取费(万元) |
完成时间 |
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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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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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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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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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介绍(不超过1000字,可附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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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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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协会意见
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表2
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优秀岗位人员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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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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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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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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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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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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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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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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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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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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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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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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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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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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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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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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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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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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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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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本人意愿 |
签字或盖章: |
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
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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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报该表格时请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提交岗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新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
③提交1000字以上的个人工作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