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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实施规则》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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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5 11:58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实施规则》执行方案
   
    根据《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实施规则》,制定本执行方案。
一、申报要求
1、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企业必须具有从事装饰装修的国家相关资质证书;
3、企业的项目经理、设计骨干、施工人员须接受统一安排的专业工程质量、节能、环保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的资格证书。
4、工程的设计、选材 、施工全过程建立质量、节能、环保的保障体系文件;
5、节能环保装修工程必须通过质量、环保、节能“三合一”的检测达标。
二、申报资料
认证申请方应提交并随附以下资料:
1、认证申请书;
2、认证企业的注册、资质证明材料;
3、认证企业的组织机构图和工程管理流程图;
4、主要人员情况及执业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设计师和项目经理);
5、职责和资源文件;
6、文件和记录文件;
7、工程设计准则文件;
8、主辅料采购清单;
9、施工控制要求文件;
10、主要人员情况及执业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设计师和项目经理);
11、《节能环保装修工程服务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包括:
(1)“承诺书”相关方名称、联系方法、通讯地址,工程地址及工程面积等;
(2)“承诺书”相关方承诺优先选择使用经过认证的环保、节能、节水产品,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
(3)承诺竣工后的工程,必须由指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节能的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本附件三??国家相关标准所规定检测项目的要求。
(4)承诺告知业主方查询其认证情况的方法;
 (5)承诺书应有相关方签字、盖章栏。
12、工程业绩证明,包括合同,检测报告等;
13、其它必要的文件;
14、工程验收文件。
三、申报与认证实施步骤
1、受理
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收到申请方的资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方发出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订认证合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申请方补充、修改或退回。
2、保证能力审查
保证能力审查包括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部分:
(1)文件审查主要是依据本规则要求,审查申请方提交文件的符合性、有效性。
(2)现场检查是依据本规则的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申请方的控制文件对认证对象的经营场所和工程进行检查,以确定实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3)现场检查时间根据认证对象的组织规模、工程的复杂程度而定,按照认证认可的要求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的规定确定检查人日。
3、节能环保装饰装修保证能力要求
(1)认证培训
组织企业的项目经理、骨干设计、施工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方面的专业培训。
(2)检测
1)工程质量检测
2)室内环境检测
3)节能检测
4、能力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由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现场检查结果、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报告、工程节能检验报告和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颁发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证书,办理认证公告等事宜。
5、获证后的监督
节能环保装饰装修工程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证书起,获证6个月后即可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监督检查人日不能少于初次的1/2。
6、认证后的工程备案审查
通过“三合一”认证企业应按照《实施规则》对节能环保装饰装修工程逐一进行备案管理。
企业应按正常程序提交以下文件:
1、《节能环保装修工程服务承诺书》;
2、工程材料清单;
3、由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和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装饰装修项目的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报告、节能检验报告。
《节能环保装修工程服务承诺书》与工程主辅材料清单须在签订后5日内送达备案。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核准。
年度监督时,对备案工程一致性进行重点核查。文件和工程检验合格后,将向该装修工程颁发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工程证书和铭牌,办理公告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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